〔記者林良哲、徐夏蓮/台中報導〕直腸類癌是不是癌症?台中市的

張姓女子投保終身保險及癌症險,9年後檢查出罹患直腸類癌,但保險

公司以「類癌」並非「癌症」而拒絕理賠,法官審理認為,直腸類癌

是直腸的惡性腫瘤,與保險契約上所謂「人體細胞不能控制性之生長

及擴張,將對組織造成傷害」的特性相符,判處保險公司必須給付41

萬元。

 

判決書指出,張姓女子是在88年向三商美邦人壽保險公司投保終身保

險以及防癌終身險,在9年之後住院檢查出罹患直腸類癌,到醫院接受

腫瘤切除手術,但事後張女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,卻遭到拒絕,因此

訴請該公司給付。

 

醫學認定屬惡性腫瘤

法官審理時,保險公司指稱直腸類癌並不是保險契約中所謂的癌症,

在醫學上無法判定為良性或惡性,只要加以切除,存活率幾乎是百分

之百,而張女罹患的直腸類癌,並非是「直腸惡性腫瘤」,只要手術

切除就無復發情況,且不需要化學或是放射性治療。但張女提出醫生

證明,指出在醫學上直腸類癌就是惡性腫瘤。

 

法官認為,依保險法之規定,保險契約應探求當事人之真意,不能

只拘泥於文字,如果有疑慮時,以對被保險人有利方向來解釋。而

在醫學上,直腸類癌還是可能轉變成惡性腫瘤,在發現之後當然要加

以切除,怎能為了領取保險金,一直等待到轉變成腫瘤才算數。

 

女子可獲理賠41萬元

因此法官認為直腸類癌已是屬於雙方保險人契約中的癌症範圍,判處

保險公司必須給付罹患癌症保險金及癌症手術保險金41萬元,給予張

姓被保險人。

 

台中榮總大腸直腸外科醫師陳周斌指出,「類癌」是神經內分泌腫瘤

,大到一定程度會轉移,當然是癌症之一。而「類癌」多從黏膜下

層長出,在直腸、支氣管、盲腸都會發現,隨著內視鏡的進步,這種

長在黏膜下層的神經內分泌腫瘤,被發現的病例越來越多。

 

[資料來源:2010/1/21]

 

補充爭議點-癌症之定義及該癌症是否在所約定的條款內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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