是否需停保健保?
在臺灣仍有設籍的民眾,預定出國 6 個月以上,可以「繼續參加健保」
或「選擇辦理停保」:
1.繼續參加健保:不必另外提出申請,只要在出國期間持續繳納保險費,
即可繼續享有健保的醫療給付,在國外發生緊急傷病、分娩時,可申請
「自墊醫療費用核退」
2.選擇辦理停保:
提示簽證、機票等證明文件填具「停保申請表」,於出國前提出申請,
出國期間(從當月)暫停繳納保險費,同時也暫時停止健保的醫療給付。
回國後記得辦理自返國當天復保,以回復健保的醫療權益及投保義務。
但是如果出國未滿 6個月即又回到國內,那麼就應註銷停保,並補繳自
停保當月到回國後這段期間的保險費。辦理停保後,在國外期間不得辦
理復保,也不得申請核退醫療費用,須等到返國辦理復保後,才能享有
健保醫療權益。
自墊醫療費用核退應注意事項
1.申請期限
從結束治療離開醫院那天開始算 6 個月以內;也就是門診或急診或出院當
天就算第一天,往後推 6 個月內。不論情況發生在國內或國外都是這個期
限,超過期限就不能申請退費。
2.準備的文件
(1)全民健康保險自墊醫療費用核退申請書
從健保局全球資訊網下載,網址:http://www.nhi.gov.tw/一般民眾
/自墊醫療費用核退/自墊醫療費用核退簡介/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
核退申請書。
(2)醫療費用收據正本、費用明細
(3)診斷書或證明文件
a.如果是住院,除了「就醫診斷證明書」之外,還要另外準備「出院
病歷摘要」。
b.如果診斷書或證明文件上是英文之外的外文,需附上中文翻譯
(4)當次出入境證明文件影本(例如護照貼有照片及中華民國出入境章戳
等)或服務機關出具之證明
(5)如果是大陸地區住院 5日(含)以上的費用核退申請,需將醫療費用收
據正本及診斷書,先在大陸地區公證處辦理公證,回臺後,再持公證
書正本向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申請驗證。
3.申請方式
請備妥上述所有文件,直接向健保局各分區業務組申請(郵寄或臨櫃申請皆
可)。
4.核退金額訂有上限
本保險施行區域外(包括國外及大陸)門診、急診和住院醫療費用之給付,
與國內健保特約醫療院所向健保局申請費用一樣,需經過專業審查,檢視
醫療的合理性,而且給付的範圍與給付的條件都與國內醫療相同,必須符
合全民健保的相關給付規定。核退費用訂有上限,上限金額為:前一季健
保給付醫學中心門診每人次、急診每人次或住院每人日的平均費用。由於
核退金額上限會每季變動,僅提供2014第三季的核退標準,其資料請上中
央健保局查詢最新資料。
|
其他應注意事項:
1.旅平險投保期間有180日的限制,並請留意該險種對於一些名詞的定義
,是否與出國的目的相符。
2.個人商業保險的保障,請留意是否有提供海外急難救助,啟動的條件
為何?且其保障內容或保額為何。
3.台灣商業保險提供的保障,若與國外醫療花費相比,其額度基本上是
不足的,因此可考慮在當地購買保險,如Overseas visitor Cover
4.請留意打工度假職業等級的問題
留言列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