是否需停保健保?

在臺灣仍有設籍的民眾,預定出國 6 個月以上,可以「繼續參加健保」

或「選擇辦理停保」:

1.繼續參加健保:不必另外提出申請,只要在出國期間持續繳納保險費,

  即可繼續享有健保的醫療給付,在國外發生緊急傷病、分娩時,可申

 「自墊醫療費用核退

2.選擇辦理停保:

  提示簽證、機票等證明文件填具「停保申請表」,於出國前提出申請,

  出國期間(從當月)暫停繳納保險費,同時也暫時停止健保的醫療給付。

  回國後記得辦理自返國當天復保,以回復健保的醫療權益及投保義務。

  但是如果出國未滿 6個月即又回到國內,那麼就應註銷停保,並補繳自

  停保當月到回國後這段期間的保險費。辦理停保後,在國外期間不得辦

  理復保也不得申請核退醫療費用,須等到返國辦理復保後,才能享有

  健保醫療權益。

 

自墊醫療費用核退應注意事項

1.申請期限

從結束治療離開醫院那天開始算 6 個月以內;也就是門診或急診或出院當

天就算第一天,往後推 6 個月內。不論情況發生在國內或國外都是這個期

限,超過期限就不能申請退費。

2.準備的文件

  (1)全民健康保險自墊醫療費用核退申請書

     從健保局全球資訊網下載,網址:http://www.nhi.gov.tw/一般民眾

     /自墊醫療費用核退/自墊醫療費用核退簡介/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

     核退申請書。

  (2)醫療費用收據正本、費用明細

  (3)診斷書或證明文件

     a.如果是住院,除了「就醫診斷證明書」之外,還要另外準備「出院

       病歷摘要」。

     b.如果診斷書或證明文件上是英文之外的外文,需附上中文翻譯

  (4)當次出入境證明文件影本(例如護照貼有照片及中華民國出入境章戳

     等)或服務機關出具之證明 

  (5)如果是大陸地區住院 5日(含)以上的費用核退申請,需將醫療費用收

     據正本及診斷書,先在大陸地區公證處辦理公證,回臺後,再持公證

     書正本向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申請驗證。

     網址:http://www.sef.org.tw

3.申請方式

請備妥上述所有文件,直接向健保局各分區業務組申請(郵寄或臨櫃申請皆

可)。

4.核退金額訂有上限

本保險施行區域外(包括國外及大陸)門診、急診和住院醫療費用之給付,

與國內健保特約醫療院所向健保局申請費用一樣,需經過專業審查,檢視

醫療的合理性,而且給付的範圍與給付的條件都與國內醫療相同,必須符

合全民健保的相關給付規定。核退費用訂有上限,上限金額為:前一季健

保給付醫學中心門診每人次、急診每人次或住院每人日的平均費用。由於

核退金額上限會每季變動,僅提供2014第三季的核退標準,其資料請上中

央健保局查詢最新資料。

在國外或大陸地區自墊醫療費用核退上限

 

 

門診 
( 每次 ) 

急診 
( 每次 ) 

住院 
( 每日 ) 

103.07~103.09 $1,971 $3,235 $7,293

 

 

其他應注意事項:

1.旅平險投保期間有180日的限制,並請留意該險種對於一些名詞的定義

  ,是否與出國的目的相符。

2.個人商業保險的保障,請留意是否有提供海外急難救助,啟動的條件

 為何?且其保障內容或保額為何。

3.台灣商業保險提供的保障,若與國外醫療花費相比,其額度基本上是

  不足的,因此可考慮在當地購買保險,如Overseas visitor Cover

4.請留意打工度假職業等級的問題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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