相關資訊:
1.減速標線:用以警告駕駛人前方路況特殊,車輛應減速慢行
『慢』字:用以警告駕駛人前方路況變遷,車輛應減速慢行
2.發文單位:交通部路政司發文字號:路台字第31330號
發文日期:民國 59 年 9 月 22 日
相關法條: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 44 條 ( 58.01.27 )
要 旨:減速慢行涵義
全文內容:減速慢行涵義:應由駕駛人視當時行車及交通情況酌量減速至可以隨時停車之準備。
發文單位:交通部
發文字號:(71)交路字第20508號
發文日期:民國 71 年 9 月 3 日
相關法條: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 44 條 ( 70.07.29 )
要 旨:車輛行經無號誌交岔路口,自應減速慢行至可作隨時煞停車準備之速度
全文內容:車輛行經無號誌交岔路口,自應減速慢行至可作隨時煞停車準備之速度。
資料來源:
1.教育部數位教學資源入口
2.警察實用法令 (86年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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