復興航空GE222班機發生墜毀意外,共造成48死10傷地面5人輕傷的慘劇,金管會已要求產壽險公司查詢傷亡名單,主動聯繫家屬,並儘速理賠。金管會統計,48名罹難者中,有投保壽險的32名,理賠金額新台幣8190萬元;傷害險(意外險)29名,理賠金額9777萬元,共計約1.8億元。復興航空公司亦投保責任保險,透過保險公司大部分已安排再保險,國內保險公司最高承擔金額為750萬美元。另據產險公會回報,本班機有4位乘客是由國內一家旅行社安排行程,該旅行社有向富邦產險公司投保旅行業責任保險,每人保額200萬元。

 

 

民航局長沈啟則說,另依《航空客貨損害賠償辦法》,航空公司對每一乘客應負的損害賠償,死亡者300萬元、重傷者150萬元,但希望復航可比照國際民航組織規定,至少賠償每名罹難者約700萬元,受傷者視個案認定,盡力從優賠償。罹難機組員部分,遺屬將可請領勞保職災死亡給付一次金或年金,以一次可領45個月遺屬及喪葬津貼估算,最高可領190多萬元。

 

此次空難中發生陳家一家六口全數罹難,理賠金額將依照《民法》繼承順位依序,一是直系血親卑親屬;二是父母;三是兄弟姊妹;四是祖父母。但因陳家六口均罹難,壽險公司理賠主管說,若保險金受益人也都全數罹難,沒有其他家屬可領,就依法律順位繼承。

空難理賠  

[2014/07/24 23:12 鉅亨網 記者陳慧琳 台北 鉅亨網,2014/07/25 蘋果日報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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個人由於無妻小,父母無須靠我扶養,壽險保障110萬,意外險保額1000萬,若出遊,國內200萬,國外500萬起跳(著重在於海外醫療)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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