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洪正吉台北報導】

 

國內常見上班族甚至出勤員警過勞死的案例,根據統計,台灣

平均每10萬人約有73人過勞猝死。壽險公司對此表示,過勞死

的發生令人捉摸不定,讓人覺得意外,然而過勞死並非屬於意

外傷害事故,無法獲得意外險方面保障。

男性40歲以上易發

「過勞死」,日本定義指因工作過勞所導致猝死,台灣認定標

準是死亡前24小時不斷工作,或死亡前1周每天工作超過16

小時以上。瑞泰人壽總經理包道霖表示,意外傷害事故是指非

由疾病引起的外來突發事故,過勞死因為是長期慢性疲勞之後

發的猝死,兩者明顯不同。

75%猝死也與心臟問題有關,過勞死雖讓人覺得很意外,但是由

身體疾病造成,並非外來突發事故所造成,保險理賠上,不屬

於意外險的保障範圍。

 

根據調查發現,40歲以上的男性最容易發生過勞死,特別是坐

在辦公桌前使用腦力者,長期的壓力將形成心臟血管的負擔並

發生過勞死。至於30至50歲的族群,如果不注重運動又得常常

應酬,也很容易成為高血脂、高血壓及冠心病的高危險群,

些都是過勞猝死的原因。

30~50歲屬危險族群

針對30~50歲的勞死高危險族群,建議以投資型保單或定期壽

為主,另搭配醫療險、重大疾病險、意外險及失能險。若本身

有心臟血管方面疾病,最好誠實告知病史;也可用終身壽險「

增加保險金額」來增加保障。

[有些終生險種於結婚、生子或每幾年可以有增額選擇權,而增

額的幅度各家規定不同,有些公司屬於免健告或體檢即可增加

但有些公司則有權利接受其申請准否,]

【2006-10-09 蘋果日報】

  

註:意外傷害事故是指"非由疾病"引起的"外來突發"事故,但

依照目前上法院的例子來說不見得一定是符合其定義,如高山

症、路跑活動暴斃、從陸橋墜落國道被撞死等等來看,如果碰

到過勞死還是需要CASE BY CASE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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