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洪正吉╱台北報導】
國內常見上班族甚至出勤員警過勞死的案例,根據統計,台灣
平均每10萬人約有73人過勞猝死。壽險公司對此表示,過勞死
的發生令人捉摸不定,讓人覺得意外,然而過勞死並非屬於意
外傷害事故,無法獲得意外險方面保障。
男性40歲以上易發
「過勞死」,日本定義指因工作過勞所導致猝死,台灣認定標
準是死亡前24小時不斷工作,或死亡前1周每天工作超過16
小時以上。瑞泰人壽總經理包道霖表示,意外傷害事故是指非
由疾病引起的外來突發事故,過勞死因為是長期慢性疲勞之後
誘發的猝死,兩者明顯不同。
75%猝死也與心臟問題有關,過勞死雖讓人覺得很意外,但是由
身體疾病造成,並非外來突發事故所造成,保險理賠上,不屬
於意外險的保障範圍。
根據調查發現,40歲以上的男性最容易發生過勞死,特別是坐
在辦公桌前使用腦力者,長期的壓力將形成心臟血管的負擔並
發生過勞死。至於30至50歲的族群,如果不注重運動又得常常
應酬,也很容易成為高血脂、高血壓及冠心病的高危險群,這
些都是過勞猝死的原因。
30~50歲屬危險族群
針對30~50歲的勞死高危險族群,建議以投資型保單或定期壽險
為主,另搭配醫療險、重大疾病險、意外險及失能險。若本身
有心臟血管方面疾病,最好誠實告知病史;也可用終身壽險「
增加保險金額」來增加保障。
[有些終生險種於結婚、生子或每幾年可以有增額選擇權,而增
額的幅度各家規定不同,有些公司屬於免健告或體檢即可增加
但有些公司則有權利接受其申請准否,]
【2006-10-09 蘋果日報】
註:意外傷害事故是指"非由疾病"引起的"外來突發"事故,但
依照目前上法院的例子來說不見得一定是符合其定義,如高山
症、路跑活動暴斃、從陸橋墜落國道被撞死等等來看,如果碰
到過勞死還是需要CASE BY CASE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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